廣州海博特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海博特)目前處于高速發展的階段,公司規模不斷擴大,在廣州市黃埔區的支持下,海博特為旗下員工申請了以下人才獎勵補貼,豐厚的待遇等你來拿~
一、杰出、優秀、精英人才獎勵
(一)購房補貼:按在本區實際購房金額的8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購房補貼;
(二)萬能津貼:最高每年發放15萬元,發放3年;
(三)收入獎勵:按在本區法人單位年度所得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10%給予每年最高500萬元收入獎勵;
(四)安居樂業獎勵:
1、可申請一套最高150平方米100%租金補貼的人才住房;
2、 可申請一套最高120平方米50%租金補貼的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補貼期均為5年。
注:(一)、(二)、(四)中三選一。
二、骨干人才獎勵
(一)骨干人才,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能等級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請最高90平方米50%租金補貼的人才住房;
(二)骨干人才:每年分別給予3萬元萬能津貼,每年均可申請!
三、入戶獎勵
對新入戶本區且屬于首次入戶廣州,在本區企業工作滿1年的人才,給予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萬元、碩士研究生3萬元、全日制本科畢業生2萬元獎勵。
* 一經申請成功,將由廣州市黃埔區政府發放獎金。
心動不如行動:請聯系人力資源部
陳小姐:13229946402
崔小姐:17688282460
生物醫藥產業優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購買補貼
1、申請條件
適用于生物醫藥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重點生物醫藥企業或機構引進的優秀青年人才。人才所在企業、科研機構的注冊登記地、稅務管理關系及統計關系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范圍內,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符合黃埔區信用管理有關規定。具體條件如下:
(一)申報單位條件
申報單位為生物醫藥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重點生物醫藥企業或機構。同一企業每年申報不超過3人,同一科研院所每年申報不超過10人。申報單位范圍如下:
1.生物醫藥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重點生物醫藥機構指經認定的國家實驗室(含基地)、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主要依托建設單位、省實驗室、省高水平創新研究院等戰略科技力量。
2.重點生物醫藥企業指已完成區生物醫藥企業(機構)認定,且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
(1)規模以上企業且上年度區經濟貢獻不低于100萬元;
(2)企業累計融資達1億元,或在上一輪融資后估值達3億元以上;
(3)省級以上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4)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企業;
(5)上一年度獲得“獨角獸”稱號的企業,“獨角獸”企業指同時入選《胡潤全球獨角獸榜》(由胡潤研究院發布)和《中國獨角獸企業》(由長城戰略咨詢發布)榜單的企業,或我區評選的“獨角獸”企業;
(6)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不低于5000萬元。
(二)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生物醫藥、生命科學領域具有豐富的研究經驗和較強的創新能力。
2.年齡不超過45周歲(計算截至申請當日)。
3.在世界知名大學(限全球綜合排名前150名的一流大學,以申報時最新的上海交通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或泰晤士報《全球頂尖大學排行榜》排名為依據)獲得生物醫藥、生命科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4.應在申報單位工作滿一年,且在黃埔區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申請補貼時在申報單位的上一年度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不少于60萬元。
5.與申報單位簽訂連續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獲得申報單位書面同意。
(三)首套房條件
申請一次性購房補貼,申請人所購房產需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人在廣州市范圍內無有效住房產權,在政策有效期內,在黃埔區范圍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以下簡稱“首套住房”),購房時間以購房發票為準。
2.申請人在取得購房發票當日起,滿一年后方可提出兌現申請,申領補貼期間該房產所有權不得發生變更;取得購房發票之日起2年內未提出兌現申請的,視為逾期不予兌現。
3.已婚人才首套房購房補貼申請以家庭為單位,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條件的,僅由一方提出申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由人才本人申請購房補貼:
(1)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無廣州市有效住房產權的,申請購房補貼的房產應為人才本人單獨購買或與配偶聯名在黃埔區范圍內購買的首套住房。
(2)配偶在廣州市已有有效住房產權且為婚前財產的,人才本人在黃埔區范圍內購買的廣州市首套住房。離婚人士在離婚前已在廣州市擁有有效住房產權的不予補貼。
(四)其他條件
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聚集“黃埔人才”實施辦法》(穗埔組通〔2020〕17號)已享受購房補貼、博士后安家費的不可同時享受生物醫藥產業優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購房補貼。已認定為區杰出、優秀、精英人才等高層次人才的不得申領此購房補貼。
2、資助標準
給予符合要求的優秀青年人才最高50萬元一次性首套房購買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購房金額的50%。
注:購房補貼為稅前補貼,采取轉賬方式一次性發放至申請人所在單位。申請獲批后,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發放至申請人個人賬戶。
3、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http://zcdx.gdd.gov.cn),按照辦事指南要求申請事項預審。預審通過后,帶齊紙質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按照辦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區政策研究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形式審核通過即正式受理后,轉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核;對于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實質審核后,進行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作出審核決定。
(四)實質審核通過的,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在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五)業務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六)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